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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之家——重新镇工会竭诚为您服务 | |||||||||||||||||||||||||||||||||||
职 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按照镇党委和县总工会整体工作安排,主持基层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 2、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3、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依法参与本区域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4、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所辖区域内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协调和解决工会组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指导企业工会加强对企业行政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帮助和监督;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有关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事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要时可代表本区域内企业职工与区域性的企业联合组织或雇主组织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力; 7、协调或直接处理新建企业劳动争议和劳资矛盾,创造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8、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双爱双评”、建设“职工之家”、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适合企业特点的工会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9、作为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乡镇工会,负责在所属企业建立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和直接发展会员等工作; 10、协调配合地税部门收缴本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并收缴地税部门征收以外的工会经费及工会筹备金,管好、用好所属工会经费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