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 2、 积极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保证宣传资料发放到户,主动向计生对象做好说服、动员等工作。 3、 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每季度的查环查孕的组织工作,动员应落实节育措施或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做好育龄对象随访工作。 4、 督促、协助群众及时办理《生殖保健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 5、征收社会抚养费。 6、 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上交,并确保卡、册、表的清洁整齐。 7、加强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管理,做好查证、办证、验证和查环查孕工作,发现政策外怀孕的,一律采取补救措施。 |